最近,国务院表示将鼓励试行育儿假,并将支持那些照顾失业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消息一发布,就吸引了许多潜在的父母来讨论。其他人说,他们“希望尽快采取具体措施,确保育儿假和延长产假”。

国务院鼓励试行育儿假
据报道,5月9日下午5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号文件,指出要建立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确保幼儿保育服务的发展,逐步满足人民对幼儿保育服务的需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幼儿保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和试行与婴儿护理服务相适应的育儿假和产假。鼓励采用以市场为导向的方法、公共和私人、公共办公室援助和其他方式,改善就业和雇主密集地区的婴儿护理服务设施。
与此同时,这也表明支持雇主为工作场所的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护理服务,应该改善和落实下班后照顾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从根本上保护婴幼儿父母的权益。

《意见》支持下班后照顾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
提出“家庭第一,支持和补充”的指导方针。《意见》明确指出,家庭对婴儿护理负有主要责任,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并为真正有护理困难的家庭或婴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产假各级政府应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土地使用保障、队伍建设、信息支持和社会支持,促进婴幼儿护理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全面实施产假政策
加强对家庭婴儿护理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下班后照顾婴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父母和婴儿看护者提供幼儿发展指导服务。
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和试行育儿假
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和试行与婴儿护理服务相匹配的育儿假和产假。
支助单位向雇员提供福利婴儿护理服务
支助雇主以个人或相关单位联合组织的形式向工作场所的雇员提供福利婴儿护理服务,如果条件允许,这些服务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招收2-3岁儿童的班级。
增加对社区婴儿护理服务的支持。
按照标准和规范建设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和配套安全设施,鼓励采用公共、私人和公共办公室援助等多种形式,改善就业人口密集地区和用人单位的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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