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第三次修正)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过三次修订。最新的修正案于2016年3月30日正式通过。修正案主要是为了促进“两个孩子政策”的全面实施。修正案涵盖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援助以及相关的生育政策。这里摘录了一些主要内容,看看发生了什么变化,如下: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20条提倡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能需要安排生育另一个孩子:
1.1一方婚前没有孩子,一方婚前有孩子,双方婚后有一个孩子;
婚前双方在两点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没有孩子在一起;
在3点钟分娩的两个女儿中,一些被残疾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残疾儿童,医学上认为她们又能生育了。
在执行本条例的规定时,依法收养的儿童不得计入出生儿童人数。
第二十一条夫妻生育另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以上是生育调节政策。到目前为止,江苏省也开始全面落实“二胎诚意”。关于婚假和产假,规定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届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十七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婚假延长10天。
从2016年1月1日起,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妇女享有30天的产假,男子享有15天的育儿假。
前两段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工资在规定的假期内支付,不影响福利。前两款规定的节假日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雇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鼓励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将继续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的相关奖励和帮助。如果独生子女意外残疾或死亡,他或她也将根据规定获得援助。
第二十九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人自领取证书之日起,将向其子女的14岁子女发放20元以上的奖金,或在领取证书时按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奖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修正后: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
自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010-59000
1。《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晚婚晚育假将被取消。对于按照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根据国家规定,妇女的产假延长30天,总计128天。该男子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总共15天。
2。此外,草案还规定了在“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的前提下,一对夫妇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三种情况。同时,复制审批程序将进一步简化,并在书面复制要求和相关材料提交后15天内收到回复。
3。关于婚假、产假和哺乳假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工资在规定假日内支付,不影响福利。
引用
2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解释点中国扬州[引用日期2018-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