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四川省响应国家全面计划生育政策的号召,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0103012号决议。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成都市二胎出生服务证的办理服务也作了相应修改。新的二胎分娩服务的处理流程、材料和条件如下。

成都第二生育服务管理指南
成都市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1。管理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2。下列对象符合法律要求的夫妇:
a .如果配偶双方或其中一方(包括再婚夫妇)在本市登记,则该夫妇有第二个孩子;
b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大学的学生,应根据2007年[第64号文件的规定在本市接收。
c .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军人,应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本市领取。
3。接收地点
A .网上登记: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利服务网站或四川省卫生计生政府微信公众号,完成出生登记后,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和结婚证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接收《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b .现场登记:双方到配偶一方居住或目前居住的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现场登记(双方也可签发委托书委托他人做这项工作);出生登记完成后,将立即发送至《生育服务证》。
4。所需材料
A .基本材料:01030110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的离婚或守寡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一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的一张1英寸免冠照片。
b .根据本人情况提供的材料:外事人员或港澳台人员应提供一份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包括授权机构的法定中文翻译和认证文件),每份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成都市生育登记表》,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成都二孩生育证相关政策指南
1。2016年9月12日,成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指南
根据2016年成都《计划生育证件代办委托书》新规定,凡不属于成都市五城区外商或农民工的,均可办理成都市武侯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他们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其他证件。只要证件齐全,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可以当场完成。
2。2016年9月12日,成都市独生子女生育服务处理指南
根据《流动人口婚育证》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对独生子女出生证的处理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独生子女出生证的处理实际上类似于二胎出生证的处理,具有相同的地址、流程和人群。因此,那些想办理独生子女出生证的人可以参考《独生子女出生证办理指南》。
引用
2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点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引文日期2018-01-24]